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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8年度)代建管理标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18/01/25 17:15:01     来源:关闭分    享:
  1.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8年度)已经宁津县人民政府以宁政字[2018]7文批复,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建管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代建管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8年度)包括:关停机井122眼,其中封存备用79眼,永久填埋8眼,改为观测井1眼;清淤改造坑塘26座;新建涵闸3座、改建涵闸1座、维修涵闸2座;建设提引内河水泵站5座,提引漳卫新河水泵站6座;干沟及支沟治理21条,总长62km;采购回灌补源设备5套;新建及改造危桥15座。
    3、招标标段

    3.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代建管理标
    3.2
    标段内容

    山东省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项目(2018年度)招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与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建设实施阶段的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3.3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代建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代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代建或项目管理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能力等。拟派驻本项目的代建负责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2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30日至2018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21层)报名。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津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建管处

    联系人:盖明强

    联系电话:185962586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智

    联系电话:18363064919

    电子邮箱:syxmzb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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